在互联网经济发达的年代,网上购物已成为老百姓购物的主途径。不少新手驿站(用于临时存放快递)也随之产生,新手驿站的出现既能节省快递员的送件时间本钱,也为收件人提供了便利(大部分网上购物达人白天要上班,家里白天无人收取快递),但便捷的同时也催生了快递频繁失窃取的现象。考虑到大多数快递的金额不高,不少人在遭遇快递失窃后,嫌处置起来麻烦,都选择“算了”。虽然财物被损方未追究责任,但频繁顺走别人快递的职员,是否就没任何法律风险呢?答案一定是相反的,顺走别人快递的行为已经构成偷窃了,多次偷盗,即便金额不大,这种行为也构成犯罪了。
法律规定:《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偷窃、入户偷窃、携带凶器偷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窃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三条二年内偷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偷窃”。非法进入供别人家庭生活,与外面相对隔离的住所偷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偷窃”。
最后,劝告有顺手牵羊坏问题的一句话切勿贪小实惠,吃大亏,对于财物受损方,一旦权益并侵害,必须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