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在哪儿办理
涉外离婚办理地址具体如下:
1.若双方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那样应当一同到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意味着,假如双方都在中国大陆,并且有常住户口,那样就能直接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对于在海外结婚并定居海外的华侨,假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那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此时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离婚办理地址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涉外离婚的办理地址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适用于双方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状况。
2.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适用于在海外结婚并定居海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诉讼时的状况。
3.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适用于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海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状况。
4.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适用于中国公民双方在海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状况。
怎么样确定涉外离婚办理地址
确定涉外离婚办理地址,重点在于明确双方的国籍、居住地与婚姻缔结地等原因。
1.对于协议离婚:
假如双方都在中国大陆,且有常住户口,那样办理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假如双方在海外结婚并定居,那样需要看定居国法院是不是受理离婚诉讼。假如不受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时办理地址就是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2.对于诉讼离婚:
假如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海外,一方居住在国内,那样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就有权管辖。
假如中国公民双方都在海外但未定居,那样办理地址就是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