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代持协议合法有效吗
房子代持协议,在符合肯定条件下,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1.协议的行为人需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签订协议的双方都应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负责。
2.协议中的意思表示需要真实,即双方是在自愿、平等、无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法下签署的。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只须房子代持协议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认定为合法有效。
2、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有什么
房子交易合同在以下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1.房产离别出卖:因为房子与土地具备不可离别性,假如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给不一样的买方,或者只出售房子所有权而不同时出售土地用权,如此的交易合同是无效的。
2.产权未登记过户:房子交易合同的生效以交易双方到房子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假如房子没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流程,即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子出货买方用,该交易合同仍然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出卖房子的主体需要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别人房子的,或者房子的产权为数人共有些但未征得共有人赞同而出卖的,其交易行为均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子所有人在出卖共有房子或已租出房子时,若侵有共有人或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此的交易合同也是无效的。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未经批准购买城市私有房子的,或者变相购买私房的,该交易关系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交易城市私有房子时,假如存在价格欺诈或隐瞒房子水平问题等行为,致使交易合同显失公平的,买受人可需要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需要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