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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发生劳动争议怎么样确立当事人

www.wayld.com 2025-08-16 劳动纠纷

    我是某机械厂的职工,已在该厂工作20多年。今年初,机械厂将大家所在的车间承包给王某经营,王某注册了法人,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发包时,机械厂、王某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我的人事关系仍属机械厂,但人到王某承包企业(原车间)上班,薪资、福利待遇由承包方发放,承包方保证我的待遇高于发包前的规范。近期,承包方给我的待遇有了较大减少,我想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但不知应当告承包方还是告发包方,特来信咨询一下,急盼回音。


    同志:


    来信咨询的状况涉及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怎么样确立当事人这一问题。这一问题因为基本法规定不十分明确,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界争议非常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12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这一司法讲解从有益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在列当事人上作了简化性的规定。依据这一司法讲解,尽管你是与承包方一方发生的薪资、福利待遇争议,但你在提出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时,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一并列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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